2020年是“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過去五年,是我國迄今為止生態環境保護成效最大、生態環境保護事業發展最好的五年,人民群眾生態環境獲得感顯著增強,“生態綠”成為高質量發展的底色。
目前,“十三五”規劃綱要確定的生態環境領域9項約束性指標已超額完成,藍天、碧水、凈土三大保衛戰取得重要成效,截至2020年11月,全國33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濃度31微克每立方米,達到世衛組織第一階段35微克每立方米的目標值。
在此基礎上,我國將繼續推動清潔低碳能源成為能源消耗增量主體、降低煤炭消費總量。預計到2030年,我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將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將達到12億千瓦以上。
2020年9月,我國宣布將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力爭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此外,產業結構調整方面,未來五年,我國將不斷加快落后低效和過剩產能淘汰,控制高耗能行業新增產能規模。推動高污染企業搬遷入園或者依法關閉,大力推進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的綠色化改造,構建企業和社會的綠色供應鏈。
“十三五”期間,生態保護和修復持續推進,全國共整治修復岸線1200公里、濱海濕地2.3萬公頃。河長制、湖長制、林長制的推行,為維護森林河湖健康生命、實現功能永續利用提供了制度保障。長江大保護成效突出,長江流域332個水生生物保護區已經按期實現全面禁捕,2021年1月1日起,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將實行10年禁捕。“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被寫入法律,長江保護法將從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為保護母親河提供硬約束機制。
與此同時,在污染防治攻堅戰全面打響的五年,我國始終將依法治污擺在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突出位置。截至目前,由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的法律共13部,另有22部與生態環境保護緊密相關的資源法律,涵蓋水污染、大氣污染、土壤污染、固體廢物、噪聲防治、海洋環境保護等方面,基本實現生態環境領域各環節、各方面有法可依。
資料來源: 生態環境部、自然資源部、央視網、新華網、中國環境報
監制: 張寧 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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