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網北京12月12日電(記者 王增強)近日有司機在社交平臺發視頻舉報稱,在長春市經過南崴子收費站時,大車收現金30元,微信支付卻要40元。針對此事,長春市公路管理處工作人員告訴中國青年網記者,當班收費員判斷車型失誤,該車型應收40元,收費員誤收30元。
12月10日,一名網友經過南崴子收費站時,發視頻稱“南崴子收費站,現金是30(元)微信支付是40(元)。”
12月12日上午,中國青年網記者致電吉林省公路管理局路網中心,一名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無論是線上還是線下支付,收費都是統一標準的,我們已責成長春市公路管理處核實調查。”記者隨后電話聯系長春市公路管理處收費科,該部門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關注到此事后,收費站領導積極聯系車主了解事情經過,多次聯系車主無果。
該工作人員稱,經回放查看錄像,該車輛于12月10日16時33分經過南崴子收費站收費6道,司機交費現金30元(3張10元),收費員打出30元票據,遞給司機時司機已啟動汽車,該30元票據作為廢票被收費員收入廢票箱。
“涉事車輛屬于五型車,收40元是正常收費,但(收費員)收了30元,屬于判斷車型不準確。”該工作人員強調,當班收費員判斷車型失誤,對當班收費員、當班班長和當日值班站長停止工作。
針對司機反映的“微信支付要比現金支付多付10元”問題,該工作人員表示,目前還在努力聯系當事人了解情況,情況核實后,會做出后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