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活動,有效維護公民人格權益和正常網絡秩序,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典、民事訴訟法及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起草了《關于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正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3年6月25日。
對于此次公開征求意見的“懲治網暴20條”,有多少青年在關注?他們有哪些意見和期待?中國青年報社在《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發布后的第一時間,通過專業調查平臺對青年受訪者進行了問卷調查,圍繞防治網絡暴力收集青年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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羞辱謾罵、信息騷擾、隱私泄露……如今,網絡暴力正以各種各樣的形式侵擾我們的生活,由此帶來的影響從未斷絕。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起草了《關于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對此,你關注了嗎?
上周,中國青年報社社會調查中心聯合問卷網(wenjuan.com),對1000名青年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61.8%的受訪青年關注了《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其中23.3%已經提出了意見,還有35.5%的受訪青年準備了解。88.1%的受訪青年期待對更多嚴重網暴行為提起公訴。防治網絡暴力,93.9%的受訪青年認為平臺應當守好第一道防線。
68.1%受訪青年期待在被害人提供證據確有困難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今年5月,深圳25歲女孩駱亭安收到朋友轉發來的一條視頻,打開后發現,自己所說的話被人拼接、歪曲,這條視頻的播放量已超過百萬,評論區涌入了大量網絡謾罵與攻擊,這些言論也對她的生活造成了影響。然而當她憤怒地向生產該視頻的自媒體公司發出律師函時,對方的態度卻讓她更為憤怒。“他們完全不在意,反正流量已經有了,真要走法律程序,他們只要下架視頻再跟我道歉就沒事了。但對我來說,訴訟程序太漫長了,光是出律師函就用了兩天,其間我看著視頻播放量從幾千直接飆到百萬。”
“我連維權的第一步要往哪里走都不知道。”福州的90后教師張魏璐表示,網暴往往是個愈演愈烈的過程,等到需要維權時,自己已經受到了很多傷害,“要花金錢、時間,這些成本都讓維權變得很難”。
普通人面對網絡暴力想要維權,存在哪些難點?調查中,近七成(69.6%)的受訪青年表示在網絡匿名情況下,難以找到網暴者,64.2%的受訪青年指出耗費的時間成本和金錢成本極高,55.3%的受訪青年認為收集證據難,52.7%的受訪青年指出立案難,訴訟程序不暢通。
武漢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副教授李小曼說,通過網絡實施的辱罵、誹謗等行為通常屬于自訴案件,需要受害者自己收集證據。但在網絡上,搜集證據非常困難,不少被網暴者在尋求法律幫助時,遇到的最突出問題就是無法獲得施暴者的真實姓名。
近日,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起草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中指出,暢通訴訟程序,及時提供有效法律救濟。《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還提到,落實公安機關協助取證的法律規定,加強立案監督工作。調查中,68.1%的受訪青年期待在被害人提供證據確有困難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66.1%的受訪青年期待加強立案監督工作,應該立案的及時立案。
“個人的力量是有限的,比如很多信息會被刪除或者沒有辦法搜集到,如果公安機關可以協助取證,一是能更迅速地掌握信息,二是能起到威懾作用。”就讀于某高校新聞學專業的研一學生王芷青說。
李小曼表示,法律的有效性不僅在于懲處力度,還在于懲處的及時性和不可逃避性。她認為,《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意義重大,比如明確了對未成年人、殘疾人等群體的保護,強調了平臺的責任,也對網絡暴力的行為表現、社會危害、法律救濟等方面予以確認,對立案難、取證難、公訴難等問題提出針對性的破解途徑,是懲治網絡暴力道路上的關鍵一步。
88.1%受訪青年希望對更多嚴重網暴行為提起公訴
《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中指出,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實施侮辱、誹謗犯罪,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應當提起公訴。對于網絡侮辱、誹謗是否嚴重危害社會秩序,應當綜合侵害對象、動機目的、行為方式、信息傳播范圍、危害后果等因素作出判定。調查中,88.1%的受訪青年期待對更多嚴重網暴行為提起公訴。
王芷青認為,公訴的方式體現了懲治網絡暴力的力度,“網絡暴力雖然很多發生在虛擬世界,但確實會影響到普通公民的生活,甚至可能會危害社會秩序,需要在法律層面被重視。”
“這份文件是對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的一個指引,也是對人民群眾的一次教育。”在廣東從事法律相關工作的江大橋(化名)認為,《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中關于提起公訴的條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示受害者和相關機關,可以通過哪些方式來懲治網絡暴力,“也體現出對懲治網絡暴力行為的重視”。
駱亭安也非常期待對更多嚴重網暴行為提起公訴,“我覺得很多網絡暴力受害者,可能因為訴訟流程繁瑣、周期長而放棄維權,如果提起公訴的時效性更強一些,比如開設網絡暴力的專門通道,可以讓更多的人在被網暴時能積極維護自己的權益。”
《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中指出,網絡暴力行為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調查中,88.7%的受訪青年期待以公益訴訟方式,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對于《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中提到的幾大網絡暴力違法犯罪行為,受訪青年期待嚴懲網絡侮辱(84.9%)、網絡誹謗(74.1%)、侵犯公民個人信息(64.0%)等行為。此外還有:線下滋擾行為(44.4%)、借網絡暴力事件實施的惡意營銷炒作行為(41.6%)等。
駱亭安表示,“線下滋擾”是她最不能忍受的行為,“比起網上的惡評和騷擾性的私信,我覺得更可怕的還是網絡暴力會影響到我的工作甚至家人,這讓我更無法接受。”
“我覺得這些行為很多時候并不是單獨發生的,而是在一個鏈條上相互關聯或同時發生的。”王芷青說,她最期待嚴懲“線下滋擾”和“網絡誹謗”行為。
93.9%受訪青年認為平臺應守好防治網暴第一道防線
亞太網絡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劉德良表示,網絡上信息傳播的成本極低,導致控制后續傳播的成本很高。“比如我們在網絡上發了一篇文章或一張圖片,想要撤回來,但也許別人已經截屏或在其他渠道傳播了。所以針對網絡暴力要有事先的防范措施,這離不開平臺的參與”。
調查顯示,防治網絡暴力,93.9%的受訪青年認為平臺應當守好第一道防線。74.1%的受訪青年期待對平臺為追逐流量的推波助瀾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我認為要對平臺有更多規范。”張魏璐表示,很多時候平臺為了流量罔顧用戶的合法權益,“雖然有些視頻涉及網絡暴力,但因為流量數據太好了,即便很多人投訴舉報,平臺也不會輕易把視頻下架”。
劉德良認為,平臺應該承擔事先審查的義務,及時發現一些侵權信息,“治理網絡暴力要遵循既要打擊、也要防范的思路”。
江大橋認為,平臺首先要對信息進行審核,比如涉及黃色、暴力和個人隱私的信息絕對要禁止;其次,對一些涉嫌引發爭議的信息,平臺應提前介入。
“我覺得現在平臺的管理也在不斷完善,比如對一些關鍵詞的屏蔽和預警,或者是對某些賬號的封禁。”駱亭安說,盡管視頻的傳播對她造成了一定影響,但某天當她再次打開評論區時,竟然發現一些不好的評論明顯減少了,“好像是平臺進行了識別和屏蔽”。
調查中,78.9%的受訪青年認為平臺應對輿情進行實時監測,建立網暴相關輿情的應急舉報機制,64.0%的受訪青年建議強化實名機制,讓違規賬號可懲處可追蹤。受訪青年認為平臺應承擔的責任還有:為網民提供投訴或者舉報渠道(62.6%),建立網暴預警預防機制,加強內容識別預警(62.0%)等。
劉德良認為,《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中,針對維權難的各個方面提出了針對性的破解途徑,為我國依法治理網絡暴力提供了更為明確的依據。但在落實過程中也要避免被濫用,要注意不能把網絡暴力的概念隨便擴大,不能把社會公眾正常的輿論監督和批評都視為網絡暴力。
除了平臺責任,王芷青認為也應該給予網暴受害者更多心理疏導,“比如設立專門的心理門診,進行有針對性的安撫和治療等”。
受訪青年中,00后占20.3%,95后占19.8%,90后占34.2%,85后占15.0%,80后占10.7%。一線城市的占38.8%,二線城市的占37.7%,三四線城市的占18.6%,縣城或城鎮的占3.3%,農村的占1.6%。
中青報·中青網見習記者 吳欣宇 記者 王品芝 實習生 楊萬淑 丁香雪鈺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