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元旦,乘坐火車出行的旅客逐漸增多。近日,南寧鐵路公安局南寧公安處查處多起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件購票乘車案件。
2024年12月26日,在南寧東開往香港西九龍的G417次列車上,列車乘警在巡視車廂查驗旅客票證時,發現一名旅客葉某的購票信息與本人不符,在對其進行例行盤查時,發現葉某目光躲閃,行為可疑。
經查,該違法嫌疑人葉某系失信限制高消費人員,為規避限消令,遂使用朋友的身份證件購票乘車。當日,列車到達梧州南站,乘警將違法嫌疑人葉某移交梧州南站派出所接受調查,最終梧州南站派出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中相關法律條款,以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給予葉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類似的事情也發生在南寧東站,不久前民警在出站口例行檢查中,查獲一名涉嫌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購票乘車的違法人員韋某。經查,韋某有犯罪前科,是失信被執行人員,為規避限消令,便冒用其堂弟的居民身份證件購票乘車,最終南寧東站派出所給予韋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據了解,南寧鐵路公安局南寧公安處2024年全年共查獲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購票乘車違法案件70余起,依法處罰70余人,其中行政拘留30余人。
鐵路警方溫馨提示,旅客在購買車票時要使用本人身份證件,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件購票乘車屬于違法行為,切莫懷有僥幸心理,一經發現,鐵路公安將依法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