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本宏委員:建議將笑氣加入毒品列管名單
發稿時間:2024-03-08 16:42:00 作者:楊寶光 李超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楊寶光 李超
今年全國兩會,全國政協委員、科德數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于本宏提出《關于將笑氣加入毒品列管名單的提案》。
于本宏委員。 受訪者供圖
于本宏表示,之所以提出這份提案還要從一次調研說起。2023年5月,受全國政協委托,于本宏來到大連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開展警企共建調研時了解到,該局成立的專門偵辦小組,已連續破獲多起典型販賣“笑氣”案件。
他還了解到,抓獲的42名涉案人員中,“95后”“00后”達41人,成為吸食販賣“笑氣”的“主力軍”。其中一名男性青年,因長期吸食“笑氣”,已出現不可逆的腿回溝關節受損、中毒性腦病、泌尿系統感染等毒性反應。
“虛幻致命的‘笑氣’,不僅像麻醉類毒品一樣致人成癮,還是誘發青少年犯罪的灰色地帶!庇诒竞瓯硎。
據2016年世界毒品調查報告顯示,“笑氣”已成為全球第七大流行濫用藥物。國家禁毒辦在2023年6月發布的《2022年中國毒情形勢報告》發出警示:多地還出現青少年群體濫用“笑氣”、依托咪酯(已在2023年10月1日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等未列管物質情況,嚴重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
于本宏了解到,2016年,英國就專門立法頒布了《精神活性物質法案》,將毒物的范圍擴大到包括笑氣在內所有能夠產生精神作用的物質,并將其供給、制造、進出口、持有等行為視為犯罪;同年,日本全面禁止除醫療等目的之外所有“笑氣”的生產流通、販賣,并規定對違反者處以嚴厲處罰。
但在我國,“笑氣”還未納入《麻醉藥品品種目錄》和《精神藥品品種目錄》,仍被歸類于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目錄(2022年調整版)》序號2561),尚不屬于毒品范疇,監管存在缺陷且社會危害極大。
于本宏表示,由于“笑氣”未被列管,只能按照“非法使用危險物質”拘留吸食人員,處罰較輕,起不到懲治教育目的。
“如以‘非法經營罪’認定,起步先要核實不法金額達到5萬元,因其單瓶售價僅百元左右,理論上要找500名賣家才能認定其違法行為,這給公安部門依法打擊工作帶來了法律上的巨大障礙。”于本宏解釋,以非法經營罪打擊“笑氣”犯罪覆蓋面不全。
因此,他建議從源頭上禁止任何主體向個人銷售“笑氣”,禁止以個人名義購買和使用“笑氣”,阻斷“笑氣”流通到個人領域;其次,完善藥品管理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等相關適應法律法規,從重、從快、從嚴對各類情況進行有據處罰;此外還要對“笑氣”加強監管,盡快將其納入更高級別的限制類清單中,公安、司法、教育、全國人大等相關部門應加緊研究將“笑氣”納入毒品管制的可行性與必要性,統一執法思想,規范相關處置流程,為一線執法提供明確支撐指引。
于本宏還建議,相關部門應精準施策,展開社會綜合治理。在他看來,要開展涉及“笑氣”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等全部環節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綜合治理。因此,要壓實監管責任,并賦予安監、食藥監、工商、網監等相關職能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履職的權利。完善從業單位許可、登記備案、信息情況通報制度,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堵源頭、管過程、查來源、重宣傳的全鏈條綜合干預治理機制。如從源頭上限制笑氣流入非醫學或食品加工用途的消費渠道。
同時,重視“笑氣”對公民健康帶來的影響,并制定相應的預防和治理措施。加強市場監管,規范經營行為,做到定期進行檢查,對于違法行為及時查處并公布處理結果。鼓勵公眾參與笑氣治理,對于發現的違法行為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等。
“學校、家庭及社會教育不容缺位,要加強輿論引導和宣傳教育!庇诒竞暄a充說,不少吸食、販賣“笑氣”的青少年都有著輟學或留守經歷,教育的缺失導致部分年輕人的道德觀念、法律意識較為淡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