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傅軍:建議進一步加強破產審判專業化建設
發稿時間:2022-03-10 19:48:00 來源: 中國青年網
全國政協委員、新華聯集團董事局主席傅軍。本人供圖
中國青年網北京3月9日電(記者 沈秋陽 楊月)近日,全國政協委員、新華聯集團董事局主席傅軍向“兩會”提交了《關于建議進一步加強破產審判專業化建設的提案》。他回顧,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國,令全國企業措手不及,企業的生產經營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沖擊。不少基本面良好、擁有先進技術的企業在疫情的嚴重影響下,資金鏈斷裂,無法及時償還貸款,被銀行及金融機構采取民事訴訟、強制執行手段擠兌和踩踏,陷入債務危機。
傅軍認為,在現行法律及政策下,唯有進入破產法律程序,通過破產重整和破產和解制度,才能實現中止訴訟、執行,重組債務,盤活企業資產,走出困境。
近年來,為充分發揮破產審判工作在改善營商環境、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和救助機制、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的積極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全面部署,持續深入推進破產審判工作,出臺了一系列司法解釋及司法文件,先后在深圳、北京、上海等多地設立了15家專業破產法庭,并在全國百余家法院設立了破產審判庭,取得了顯著成績。但因破產審判隊伍專業化程度不高,破產審判經驗有待積累,且受疫情反復沖擊陷入債務危機的企業呈爆發式增長,現有的破產審判機構及隊伍已難以滿足企業日益增長的申請破產保護和救助的法律需求,普遍存在案多人少、受理難的突出問題。針對這些情況,傅軍提出以下建議:
一是建議進一步加強專業化破產審判機構和審判隊伍建設。在各省會城市及大城市繼續設立高度專業化的破產法庭,在條件成熟的其他地市法院設置破產審判庭,增加破產法庭及審判庭的法官編制,充實破產審判隊伍力量。同時大力加強破產審判法官的破產法律業務培訓,總結審判經驗,提升業務能力。
二是建議完善企業破產制度,統一破產重整申請的審查標準。對于確實具備重整價值和挽救可能的困難企業,做到應收盡收,及時受理其破產重整申請,不能因法院審判力量短缺、企業債權債務關系復雜、審判難度大等而區別對待,將具有拯救價值的企業拒之門外。
三是建議建立常態化的府院協調聯動機制。破產法庭與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制定工作規則及程序,對于法院受理的破產案件,以市場化、法治化為原則,由法院與政府互相配合,深化破產制度改革,幫助和指導危困企業在債務重組、引進戰投、資源優化配置等方面實現突破,為市場注入新動能、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