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據山西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山西省委批準,山西省紀委監委對省人大常委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原主任薛維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薛維棟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私藏、閱看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書刊,結交政治騙子,對抗組織審查,個人搞迷信活動;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消費卡,違規吃喝;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權為他人在職務調整方面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禮,違規經商辦企業;漠視群眾利益,將本應用于困難群眾救助的資金挪作他用;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薛維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山西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薛維棟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