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劉立新 通訊員張聚輝 馬萬里)“從2025年1月開始,我們將對已查實違規領取養老保險金的人員,按月從現在發放的養老保險金中扣除,直至扣完。”近日,河南省新安縣檢察院檢察干警韓靜收到來自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稱“人社局”)工作人員的信息。
2024年8月,新安縣檢察院開展了涉刑參保人員違規領取養老保險金專項監督活動,檢察干警通過檢察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調取數據,發現12條涉刑人員養老保險金發放不規范的線索。
經核查數據,檢察干警發現,有兩名服刑人員的養老保險金在服刑期間未停發;有三名涉刑人員雖然停發了養老保險金,但停發時間明顯晚于服刑開始時間。
“根據相關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在服刑期間應當停發養老保險金,服刑期滿后才可以繼續發放,并參加以后的養老保險金調整。”韓靜說。
2024年10月,新安縣檢察院向縣人社局送達檢察建議,建議依法對違規領取養老保險金問題予以處理,并加強同相關單位的溝通聯系與協作配合,探索建立參保退休人員涉刑情況移送機制,實現信息及時共享。
收到檢察建議后,新安縣人社局經過初步核算得知,5名涉刑人員共計多享受養老保險金待遇約9.5萬元。隨后,縣人社局對此類問題全面排查,并向新安縣檢察院回復了檢察建議落實情況。
為形成監管合力,2024年11月底,新安縣檢察院牽頭縣法院、司法局、人社局等部門召開磋商會,探討防范涉刑人員違規領取養老保險金問題。
座談會結束后,新安縣檢察院與縣人社局聯合會簽了《新安縣防范涉刑人員違規領取基本養老金協作機制(試行)》,通過加強部門協作,不斷完善涉刑人員信息共享機制,給養老保險金發放安裝一道“安全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