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網北京3月10日電 (人民政協報記者 黃靜)“以貴州省黔西南州為例,2016年通過12365舉報投訴的電梯案件共計30件,2017年至今已接到并處理舉報投訴的電梯案件為43件,舉報投訴案件逐年遞增,并且所有的電梯舉報投訴對象均是住宅小區電梯。”來自貴州的全國政協委員魏定梅說,住宅小區的電梯問題已引起廣大群眾的關注,不僅影響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電梯隱患還直接威脅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
此次參加全國兩會,魏定梅提交了《關于出臺住宅小區電梯管理辦法的建議》。她了解到,近年來,在住宅電梯使用和管理上存在一些薄弱環節,暴露出不少問題,其主要原因是物業服務行業未切實落實安全主體責任。目前國家已取消物業服務行業的準入條件,許多物業公司過于注重眼前利益,電梯維護保養費用過低,電梯發生故障需要維修或更換配件時不支出費用。而電梯維護保養行業惡性競爭、低價搶保,造成電梯維保嚴重不到位。
她建議,國家出臺住宅小區電梯管理辦法,從根本上解決住宅小區電梯的矛盾和安全問題:一是住宅小區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維修、檢驗檢測和安全評估產生的電梯運行費,應從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費和利用公共區域獲取的廣告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專款專用。參照住房維修基金的管理模式,以公開招投標活動等形式,合法公開的使用電梯運行費。同時,明確維修電梯時啟動住房維修基金的具體條件,使電梯運行資金得到保障;二是建立物業服務行業和電梯維護保養行業誠信管理制度。將行業行為記入其考核和信用檔案,定期向社會公布。促進物業服務行業和電梯維保行業健康發展,優勝劣汰;三是加大對住宅小區電梯使用單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的基礎上,對住宅小區電梯使用、維保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出臺相應法則,嚴格監管,嚴厲處罰,切實落實住宅小區電梯使用單位安全主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