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網北京3月9日電(人民政協報記者 林儀) 2017年,中國網絡游戲用戶規模達4.4億人,營收超過2011億元,同比增長23.1%,在全社會文化娛樂產業中占比超過5%,海外收入甚至超過中國電影。在龐大的用戶基數和產業基礎上,網絡虛擬財產廣泛存在,極大便利和豐富了人們的生活,但隨之而來的糾紛也層出不窮,與虛擬財產確權、侵權和繼承相關的案件屢見不鮮。
全國人大代表、商務部電子商務和信息化司司長騫芳莉指出,近幾年我國學術界和實務界都對網絡虛擬財產的相關問題予以了密切的關注,成果之一就是2017年10月1日生效的《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七條“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這雖然承認了保護網絡虛擬財產是一項民事權利,但其本身并不等同于私有財產,無論從立法技術和現實保護的角度來看都還不夠完善。另外,網絡虛擬財產自身的發展也異常復雜。這就導致了網絡用戶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得不到切實有效的保護。”騫芳莉說。
騫芳莉表示,目前,我國學術界對其基本理論的研究尚未做到明確化、統一化。其中,關于網絡虛擬財產的法律屬性爭議性最大,有物權說、債權說、知識產權說等。這些學術界的爭議就導致了司法中對于同樣案件的處理方式差別很大。
為此,騫芳莉提出了《關于網絡虛擬財產民法保護立法的議案》,建議承認網絡虛擬財產“物”的法律屬性,明確網絡虛擬財產物權保護。并規定網絡虛擬財產的所有權歸屬于網絡用戶而非網絡服務提供商。
騫芳莉還提出,要科學合理地制定網絡虛擬財產的價值評定標準,明確價值評定的主體和程序。合理分配網絡虛擬財產侵權訴訟中網絡用戶和網絡服務提供商的權利義務,規定舉證責任倒置和過錯推定。嚴格規定網絡虛擬財產的精神損害賠償制度。
“在網絡實名制的前提下,將網絡虛擬財產納入遺產繼承的范圍。”騫芳莉認為,要注重保護網絡虛擬財產可能導致的隱私權利。賦予網絡服務提供商遺產管理人地位,無主繼承的網絡虛擬財產由網絡服務提供商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