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胡衛。圖片來源于網絡
中國青年網北京3月8日電(人民政協報記者 顧意亮) 有一種“老賴”叫“戶口老賴”,數量最多的是指在二手房交易完成后,遲遲不把戶口遷出的原房主;此外還有相當數量的如離婚財產分割后和大家庭分戶析產后應遷出的戶口人員,以及無任何房屋權屬關系,原本只是暫時入戶最終卻違約長期不遷的失信人員等。久而久之,這些不愿把戶口遷出的人就成了一個遍及全國的特殊群體,即“戶口老賴”。
全國政協委員胡衛告訴記者,因現行法律和政策的空白,法院不受理,作為主管戶籍的公安系統亦無法可依,對于“戶口老賴”基本無有效應對措施,故長期以來只能聽之任之。
胡衛委員在調研中發現,“戶口老賴”的受害者遍及全國,且普遍受害時間較長。與此相對應的是,“戶口老賴”的受害者已形成了一個遍布全國的特定性質的信訪群體。而面對“老賴”明顯的違規違法和受害者面臨的不公及困境,相關政府工作人員因無法可依,不得不持續推諉和踢皮球,不得不面對“懶政”的指責。
“因為政策的缺陷和空白,不管是受害者還是執法機關都束手無策,故許多老賴們肆無忌憚。這些種種行為皆嚴重挑戰了國家法律和社會誠信體系,并潛在增加了相關社會風險和沖突!焙l委員認為,“戶口老賴”們的違約和失信行為已經嚴重損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我國目前依據的戶口管理辦法,主要還是1958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戶口登記條例》,其實早已不適應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雖然改革中國現行的戶籍管理制度勢在必行,從十屆全國人大即開始推進相關改革,但若出臺新的《戶籍法》確又有諸多現實難處!弊鲎懔斯φn的胡衛委員提出,按《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規定,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具體是由公安機關的戶政部門管理,故建議可由公安部出具一個關于“戶口老賴”處理辦法或指導性建議,如在滿足相關舉證條件的基礎上,如在產權歸屬明晰的情況下,“老賴”的戶口滯留超過六個月的,即由公安機關按照屬地原則,強制遷往其戶口轄區內的公共戶口,并處以一定的違信罰金。
據此,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等,可參照國家公安部的相關管理辦法或指導性建議,按照各地區自己的情況出臺相關細則,是最有效率解決“戶口老賴”問題的實質性解決路徑。支撐胡衛委員觀點和建議的實踐先例已經存在,江蘇省、濟南市已自行出臺了相應的戶口政策。
胡衛委員認為,對于“戶口老賴”的相關社會問題,國家層面迅速出問題解決的指導建議,與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等自行出臺實施細則,兩者可相輔相成,并行不悖。國家指導建議的出臺,可大大降低各地區單獨推進的行政成本和時間成本;地區實施細則的先出臺,也為國家的指導建議提供有效的調研和示范樣本。國家和地區彼此促進,有效維護相關誠信體系、法律尊嚴及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