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360集團董事長兼CEO周鴻祎。資料圖
中國青年網北京3月8日電(記者 鄒暢)在大數據時代,個人已經變得非常透明,互聯網企業濫用用戶數據信息的風險和隱患開始顯現。在這樣的現實狀況下,用戶對個人隱私保護變得特別關注。對此,全國政協委員、360集團董事長兼CEO周鴻祎表示,解決這個問題,一方面要靠互聯網公司的自覺自律,但更重要的是需要國家立法進行規范。
在大數據時代,為防止互聯網企業對用戶數據的濫用,依法加強對用戶數據的保護,周鴻祎委員建議進一步完善網絡安全法,對用戶數據保護進行更清晰的定義,制定用戶隱私信息保護“三原則”。
明確用戶數據信息是用戶個人資產
周鴻祎認為,國家應盡快立法明確用戶使用互聯網公司軟硬件產品、服務產生的數據信息,是屬于用戶的個人資產。一直以來,一些互聯網公司認為這些數據是其公司資產,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從而造成了用戶數據信息的濫用。
這些用戶數據信息雖然存儲在互聯網公司的云端服務器上,但只是用戶暫時托管,它應該明確地屬于用戶。如用戶不再使用互聯網公司的服務,用戶有權利要求互聯網公司、互聯網公司也有責任把相關數據從服務器上刪除。
保障用戶對數據信息使用的知情權、選擇權
周鴻祎指出,不論互聯網公司給用戶提供的是免費服務還是收費服務,兩者之間都存在契約關系。用戶是互聯網公司的消費者,應該保障用戶對企業使用其數據信息的知情權、選擇權。互聯網公司是如何收集數據、收集哪些數據以及如何使用數據必須予以告知。同時也要保障用戶的選擇權,即用戶有權選擇接受或拒絕互聯網公司的收集、使用數據信息的行為。
明確互聯網公司保護用戶數據信息安全的責任
在他看來,用戶與互聯網公司存在服務契約關系,互聯網公司有義務、有責任保護用戶數據信息安全。
萬物互聯時代,無論智能硬件還是傳統網絡應用服務,都會收集、產生很多用戶數據信息,企業在存儲、傳輸這些數據過程中,稍有不慎,就會造成大量用戶數據信息泄漏。作為給用戶提供服務的互聯網公司,需要提升自己的網絡安全能力,保證安全存儲、安全傳輸,確保用戶數據不被泄漏甚至竊取。國家應該盡快立法明確互聯網公司在用戶數據信息保護方面的義務與責任,確保用戶數據信息的安全性。
“只有用戶覺得自己的信息是安全的、放心的,他們才會更大膽地去嘗試各種新的互聯網服務。互聯網也才能由此實現可持續的安全和發展”,周鴻祎說。